蓬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SCPAXYY20180029)
根据检验科、信息科等科室的申请,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实施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1、检验科: 血小板震荡保存箱1台(容积5袋装);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系统(限价人民币5万元整)1套;离心机(12孔)1台。
2、信息科:UPS机头(40KVA,与现有雷乐士UPS匹配)1台
二、采购项目参数技术要求:
以上设备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需满足使用科室需要,投标文件的技术应答应至少包括①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②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佐证材料)③产品彩页资料④售后服务。
三、采购项目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同时需提供在其它医院销售发票或合同佐证。
四、供应商资格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相关采购项目的供货与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声明原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设备厂家授权书(原件)。
3.投标设备必须具有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报关单(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供货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要求:
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7日报名和投标(节假日或周末除外),投标文件一份,必须密封,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中报必须提供第四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应自身信誉和实力的其它资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时留下联系电话),开标时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接受咨询或竞争性谈判。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设备科饶老师 联系电话:13990839602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