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医院
门诊综合大楼屋顶光亮标识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SCPAXYY2019018)
因医院“三乙”创建成功, 需对门诊综合大楼屋顶现有光亮标识进行改造,现将我院门诊综合大楼屋顶光亮标识改造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与竞争。
一、工程名称:蓬安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屋顶光亮标识改造工程
二、工程控制价:人民币19.90万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
三、工程内容:拆除原门诊综合大楼B段屋顶光亮标识,改造安装至门诊综合大楼A段,新制作安装门诊综合大楼B段屋顶光亮标识等(详见设计施工图,报名时领取)。
四、踏勘现场及报价:自行踏勘,本工程报价采取包干固定价,医院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技术参数要求,效果必须与医院现有光亮标识整体协调,本工程质保期贰年,工程验收严格以施工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质保时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
七、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具备标识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报名和竞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
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3日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投标文件一份,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用外包装密封,加盖骑缝章,外层包装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留存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必须进行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够反应自身信誉和实力的其它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单位鲜章。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时留下联系电话),开标时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场,接受咨询和竞争性谈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报名和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蓬安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人:胡华 联系电话:15281776189
蓬安县人民医院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