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铜仁市对2017年1月至8月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96人进行问责;山东威海市开展“问责年”活动,倒逼“两个责任”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强力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自治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4起,处理435人。“两个责任”已然成为从严治党的有利抓手,剑直指“为官不为”。
“因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语出《黄帝四经·兵容》,结合当前的意思就是当作出的决策或决断有利于机构、社会时,却因各种因素当管不管、尸位素餐的不作为,而导致事态往不利甚至恶性化的方向发展,最后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地。
在从严管党治党的工作中,部门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履行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好发展。但是,“十个指头有长有短”,有些部门党委(党组)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纪委执纪绝不含糊,所以部门政治生态好,部门班子成员和下属就鲜少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而有的部门则“在其位,不谋其政”,党委(党组)、纪委分内之事没有管好甚至不管,下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屡有发生,部门内部纪律涣散、混乱,辜负上级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的信任。对此,须剑指为官不为,问责推动“两个责任”到位履行。只有加大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才能做到“杀鸡儆猴、以儆效尤”,对“为官不为”者产生强大震慑力,保证纪委监督利剑作用,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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