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员食堂经营管理到期,蓬安县人民医院对病员食堂的经营管理进行招标,招标的最低投标价为8.5万元/年,因SCPAXYY2024007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现第二次重新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对参加投标公司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采购内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提供能满足1000人(及以上)同时用餐的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如医院、学校、企业等,查验合同、发票等);
(九)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1.组织2名以上具有不低于中级职称的厨师(提供厨师等级原件备查)到病员食堂参与厨房烹饪工作承诺;2.病员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承诺;3.每月按时向工作人员发放足额工资承诺;4.病员食堂自行负责经营安全(含消防、燃气、水电、人财物等)承诺。
(十) 病员食堂投标人投标前须缴纳 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至医院财务科,开标后,中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投标人一周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担保其违约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房屋损坏责任等。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后退还。
(十一)服务期限:1年,经医院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得超过2年;
(十二)入场时间以接到甲方(医院)书面通知为准,自通知之日起1月内入场。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以现场要求为准。
二、公示时间及流程
1.时间:2024年 3 月 29日至2024年 4月 02 日(报名: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流程
2.1 现场报名:供应商如自愿现场报名,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完整报名资料(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 。
注:①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报名截止时间前没有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医院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名地点:蓬安县人民医院采购办,联系人:韩老师,电话:13990837526。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竞谈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03日上午11:00, 投标人需持身份证(并复印件) 和法人委托书在医院门诊五楼议价室参与开标。
注: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胶装密封成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方式。
三、采购项目
(一)、病员食堂经营招标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蓬安县人民医院病员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主要满足医院病员就餐服务(病员有权选择就餐地点,不接受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员食堂就餐)。病员食堂经营须满足医院内送餐至住院楼底楼的服务需求。目前,医院病员食堂水、电、气三通,食堂固定设施设备已配置,如配置有厨具、厨房排烟系统、冰柜及大件厨具等设施设备。详细设备以医院提供的清单为准,欢迎现场了解查看。
1、服务模式与服务范围
(1)服务模式:采用外包的模式。成交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成交人承担病员食堂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能源费(水、电、气等)(按月缴清)及维修费(设备设施)。成交人负责所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加班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等。
(2)医院提供病员食堂所需场地和经营必备的条件(如:水、电等)。 成交人需要投入经营所需的其他设施设备,负责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原材料的采购、菜品的生产加工、新菜品的推广,以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3)成交人应爱护病员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规操作,不得损坏、丢失,存放整齐,定期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维修费由成交人承担,合同期满后,病员食堂设施设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每季度定期对食堂油烟设施进行清洗维护(资料留档备查),每个月对餐厨垃圾进行清理,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服务范围:整个院区。
2、服务内容
(1)原材料验收。医院派专人负责对供应的肉类、蔬菜和干杂等原材料进行审验,对霉变、腐烂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食材有权拒绝使用。
(2)食堂管理。成交人按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在相应点位安装监控,记录食堂的日常生产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消防卫生等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制定食堂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设备 的数量、质量,在成交人接收前进行盘点,交接前签字确认;此后盘点工作随场所管理规定执行,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丢失,乙方需照价赔偿,并做好食堂各项登记、统计等工作。保证就餐区、工作区的保洁服务,保证就餐区的清洁度和舒适度,工作区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如:大厅、卫生间卫生等)。
(3)成交人负责医院病员营养餐服务,在确保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病员需要提供个性化需求服务。根据医院工作时间,实行三餐制供应,一年365天实行 24 小时值班,必须采取配餐配送制。
(4)提供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和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供停水、停电、停气等应急预案;提供非常规情况下(如大型自然灾害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处置预案。
(5)提供投诉处理流程。
3、食堂供餐要求
成交人不得擅自提高物价,如遇市场物价上涨较大及时间较长,乙方向甲方提出涨价申请,甲方纪委、诚信服务办、审计科、财务科、采购办、总务科调研,上会研究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
病员餐(医院病员用餐指导价:早餐6元/人、午餐15元/人、晚餐15元/人,点菜除外)。
序号 |
餐种 |
就餐时间 |
食谱 |
备注 |
1 |
早餐 |
7:00-8:30 |
至少提供以下品种供 用餐人员选择:稀饭、鸡蛋、包子、馒头、花卷、糕点、小菜、咸菜、面食等。 |
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
2 |
午餐 |
11:30-13:00 |
提供多样化品种供用餐人员从中选择两荤两素一汤。 注:供应商须提供碟餐、套餐、小炒、面食等个性化膳食服务,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
自助用餐,包括一个主荤菜,一个副荤菜 和两道素菜。主荤菜精瘦肉或其他肉品如牛肉、鱼、鸡、鸭等占比不低于50%;一个副荤菜:精瘦肉或其他肉品如牛肉、鱼、鸡、鸭等占比不低于30%;素菜需是时令蔬 菜。汤品:一种汤品(蔬菜占比不低于30%)。还可根据病员需求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价格不以盈利为目的。 |
3 |
晚餐 |
17:00-19:00 |
提供多样化品种供用餐人员从中选择两荤两素一汤。 注:供应商须提供碟餐、套餐、小炒、面食等个性化膳食服务,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
自助用餐,包括一个主荤菜,一个副荤菜和两道素菜。主荤菜精瘦肉或其他肉品如牛肉、鱼、鸡、鸭等占比不低于50%;一个副荤菜:精瘦肉或其他肉品如牛肉、鱼、鸡、鸭等占比不低于30%;素菜需是时令蔬菜。汤品:一种汤品(蔬 菜占 比不 低于30%)。还可根据病员需求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
医院每月向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考核满意度以85%为基数,测评满意度达到85%(含)的,考核通过;没有达到 85%的,由成交人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第一次未达到85%,惩扣成交人质量保证金¥2000.00元;第二次未达到85%,惩扣成交人质量保证金3000.00元。若连续2个月或一年内出现3个月测评考核满意度未达85%(含),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满意度调查由甲方诚信服务办牵头,医院职工代表、总务科、营养科、乙方配合。
4、评标办法:响应医院标准条件的最高报价者中标。
5、退出机制:
1)、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处罚金额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和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医院据此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期间,因国家政策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终止协议收回现用房屋时(不算甲方违约),医院应提前一个月时间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医院通知三十日内必须自行处理自购设施、设备、物品。乙方经营期间自行的装修、装饰等费用,甲方概不接收,不得计算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清一切费用,完好交还医院提供的房屋、水电、气设施等,若出现损坏由成交供应商照价赔偿。
3)、协议期满,医院应提前一个月时间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医院通知三十日内必须自行处理自购设施、设备、物品。乙方经营期间自行的装修、装饰等费用,甲方概不接收,不得计算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清一切费用,完好交还医院提供的房屋、水电、气设施等,若出现损坏由成交供应商照价赔偿。
4)、经营管理期间,医院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管理行为及安全卫生状况等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与服从,并对医院指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合同文件
蓬安县人民医院
病员食堂经营管理合同书
甲方:蓬安县人民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签定本经营管理协议。
甲方为乙方提供现用厨房、餐厅原有的部分设施,乙方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价廉、卫生、安全的就餐服务;服务管理时间为壹年,从202 4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经医院考核合格研究同意才可续签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年。
二、协议期间乙方从业人员的工资、各种保险、福利等一切待遇均自行负责,乙方必须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从业人员的各种保险,按时发放工资及福利等,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责任和食品安全责任,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建立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与登记;必须保证全年无间断地(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为甲方人员提供满意的三餐(早、中、晚餐)服务与管理,做到饭菜安全、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价格合理;本食堂只允许提供甲方病员就餐。
乙方向甲方缴纳经营管理费 (大写: 万元)。乙方到甲方财务科一次性交清,并将交款收据交总务科进行核实登记;如乙方未在规定交款时间内交清费用视为自动弃权,甲方有权收回食堂经营管理权,且概不承担由此而生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在甲方财务科缴纳¥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作为质量安全保证金,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甲方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给乙方。下列情况视为乙方违约:1、有意终止协议而没有提前30天书面告诉甲方;2、因管理不善,造成连续两天(含)以上停餐服务;3、乙方出现给甲方造成经济和社会不良影响的严重后果行为,如食物中毒、火灾事件等;4、在协议期间将食堂转让(包)他人;5、协议期间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有偿用水、用电、用气,若协议期间遇突发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甲方将提前告知乙方做好应急准备,以保证三餐供应。乙方所耗水、电费用,每月按实际消耗量,按有供水、供、电部门当时规定的标准在下一个月5号前必须到甲方财务科交清(见总务科通知),否则,甲方停止供应水、电并概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从保证金中扣取水、电、费用;天然气费用由乙方直接到天然气公司进行缴纳。
乙方使用各种证照的年审、续办以及按法规、政策应缴纳的一切费用等均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的维修和所有消耗用品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在协议期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民事、安全、卫生责任及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责任及费用和一切违章违规罚款等概由乙方承担。
协议期满须终止协议收回食堂时;或在协议期间,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必须终止协议收回食堂时(不算甲方违约),甲方应提前三十天时间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必须自行处理自购设施、设备、物品。乙方经营期间自行的装修、装饰等费用,甲方概不接收,不得计算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清一切费用,完好交还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若出现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在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原材料进货渠道、饭菜的品质、数量、服务水平、卫生状况等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对检查发现未达到标准的,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和完善。
协议期,乙方必须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卫生防疫工作,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的食品,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定点采购,应有定点供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菜肴的安全、新鲜、卫生,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达到合格。
乙方必须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工作期间必须衣帽统一穿戴整洁。从业人员必须有持有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办证费用自理),否则产生的一切事故纠纷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为就餐人员提供洁净卫生的食具(不得使用不可降解餐盒),做好餐后的食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部、用餐大厅及环境卫生整洁;做好场所防鼠灭蝇防尘,落实好食品卫生“五四制”。
食堂(包括消防安全)及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事故等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就餐人员受伤、食物中毒,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受伤、中毒人员的医药费用、误工费及对甲方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若乙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对违约方处违约金壹拾万元并负责赔偿违约损失。
满足病员院内送餐至科室的服务需求。
乙方承担在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房屋、设备设施维修和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各类费用。
十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采购办、总务科、审计科、乙方各持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0817-8622345 联系电话: